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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捐赠是如何税前扣除,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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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一、企业捐赠如何税前扣除?

  政策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

  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文,企业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为了方便计算,现将公益性捐赠扣除额的计算及调整归纳为:

  1、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利润总额×12%;

  2、实际公益性捐赠支出总额=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全部捐赠支出中属于公益性捐赠的部分;

  3、捐赠支出纳税调整额=实际公益性捐赠支出总额-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非公益性捐赠;

  如果捐赠人实际公益性捐赠额小于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税前应按实际公益性捐赠额扣除,公益性捐赠部分无须纳税调整,只需要调整非公益性捐赠部分;如果实际公益性捐赠额大于或等于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时,税前按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扣除,超出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举个例子

  某企业,2008年销售收入为2000万元,企业当期发生的成本支出1600万元,年度会计利润400万元。(假设该企业除捐赠外无其他涉税调整的事项)

  A、如营业外支出列支通过基金会捐赠48万元。

  捐赠扣除限额和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如下:

  1、利润总额:400万元

  2、公益性捐赠额扣除限额:400×12%=48万元

  3、实际公益性捐赠支出总额:48万

  4、应纳税所得额:(400- 48)×25%=352×25%万元【企业所得税为25%】

  B、如营业外支出列支通过慈善会捐赠60万元。

  1、利润总额:400万元

  2、公益性捐赠额扣除限额:400×12%=48万元

  3、实际公益性捐赠支出总额:60万元

  4、捐赠支出超出部分:60--48=12万元

  超出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捐赠减税办理手续

  1、须出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基金会和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开出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票据,作为税前扣除的凭证。

  2、企业在当期“营业外支出”科目中全额列支,并依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做相关帐务处理。

  二、个人如何税前扣除?

  政策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举个例子

  如果我在北京,收入在5000元(扣除五险一金后),捐500元给公益组织,究竟可以免多少税?

  答:应该这样计算--你当月收入5000元,起征点为3500元,因此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元,适用3%的所得税税率,因此本该缴纳45元的个人所得税,如果这月你捐赠了500元,那么可以免税的额度为1500元的30%,也就是450元的额度可以抵扣,这样,只需要1050乘以3%,需要缴纳的税款为31.5元,实际优惠13.5元。

  个人捐赠减税办理手续

  1、取得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加盖公益机构印章的接收捐赠统一票据;

  2、捐款人及时将捐赠票据送本单位人力资源部或财务部门(扣缴义务人);

  3、人力资源部或财务部门计算捐赠人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额,无扣缴义务人的,自行计算税前扣除额;

  4、原始票据由单位或捐款人妥善保存备查。

  税务部门据此在扣缴申报或个人自行申报时,对捐赠个人允许税前扣除。对于单位统一将个人捐款汇总捐赠的,可由代扣代缴单位凭取得的汇总捐赠票据,附上加盖公益性社会团体印章的个人捐款明细表作为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的税前扣除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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